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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和解書怎麼寫?和解書自動產生器
填寫車禍雙方資訊與賠償金額,自動產生車禍和解書草稿。
立即使用填寫車禍與修車資訊,自動產生催告修車費存證信函草稿。
填寫車禍與修車資訊,自動產生催告修車費存證信函。
存證信函 寄件人:王小明 受文者:陳先生 主旨:催告給付車禍修車費新台幣 80,000 元 說明: 一、爭議事實如下: 2026-01-15,台端於「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」駕車與本人所有「Toyota Corolla(車牌 ABC-1234)」發生碰撞,致本人車輛受損。本人已將車輛送修,修復費用為新台幣 80,000 元整(詳見估價單/發票)。 二、本人正式要求: 請台端於收受本函後 14 日內給付修車費新台幣 80,000 元整,匯入本人指定帳戶。 三、法律依據: 依民法第184條: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 依民法第191-2條:汽車、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,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,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。 依民法第196條: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,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。 四、請於收受本函後 14 日內完成處理,逾期未處理者,本人將依法採取必要法律行動,以維護權益。 此致 陳先生 寄件人:王小明 日期:2026-03-04
TL;DR
車禍後對方不賠修車費,可以存證信函催告限期給付。信中應載明事故經過、修車費用金額與證據、催告期限,並引用民法 §184、§191-2 侵權行為規定。
文書
| 步驟 | 說明 |
|---|---|
| 蒐集證據 | 修車估價單、事故聯單 |
| 發存證信函 | 限期催告 |
| 調解 | 鄉鎮公所免費 |
| 訴訟 | 最後手段 |
FA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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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建議
如果你需要進一步主張權益,可依目前結果整理事實與證據再進入正式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