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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書遺囑怎麼寫?遺囑自動產生器

填寫立遺囑人資訊與遺產分配意願,自動產生自書遺囑草稿。

自書遺囑產生器

填寫立遺囑人資訊與遺產分配內容,自動產生自書遺囑草稿。

可留空

每行為一條遺囑條款,如:「○○不動產由長子繼承」

產生內容

自書遺囑

立遺囑人:王大明
身分證字號:A123456789
住址: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 1 號

本人依民法第 1190 條自書遺囑,就本人身後財產分配及相關事項,立遺囑如下:

第1條 座落台北市○○區○○段○○小段○○地號土地及其上建物,由長子王小明單獨繼承。

第2條 存放於○○銀行○○分行之存款,由配偶李美華繼承二分之一,長子王小明及次女王小芬各繼承四分之一。

第3條 其餘未列明之財產,由全體繼承人依法定應繼分比例繼承。

末條 本遺囑如有未盡事宜,依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辦理。

遺囑執行人:陳律師

立遺囑人(親筆簽名):王大明

中華民國 2026 年 03 年 04 日

注意事項:
1. 自書遺囑須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、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(民法 §1190)。
2. 不得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(民法 §1187、§1223)。
3. 建議至法院公證或存放於律師事務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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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L;DR

快速了解重點

自書遺囑須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、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(民法 §1190)。不得侵害繼承人特留分。建議至法院公證或存放於律師事務所,以確保遺囑效力。

文書

重點對照表

遺囑要件說明
全文自書須親筆書寫
記明日期年月日
親自簽名不可蓋章代替
特留分不得侵害

FAQ

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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